公告摘要: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法律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委托,(略)对[(略)ZS[GK](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法律服务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法律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略)网(zfcg.czt.(略).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略)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略))前递交投标文件。
(略)、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ZS[GK](略)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法律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略)元
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元
投标保证金:*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C(略)-其他法律服务 | 其他法律服务 | *(批) | 否 | 为扎实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优化审判资源,提升办案质效,及时化解人民法院案(略)人少的矛盾,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法律辅助服务。由(略)选派专业人员,组建(略)队。选派人员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后进驻法院,依照各项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审判警务辅助服务、安保工勤辅助服务,提高法院工作规范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发挥司法资源最大效能,努力实现便民利民、促进社会和谐。 | (略) |
(略)、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略)法》第二(略)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
(*)明细:关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厦财采〔(略)〕(略)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略)、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略)政策
(*)(略):不允许(略)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略),按照《关于调整优化(略)、环境标志产品(略)执行机制的通知》((略)〔(略)〕*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略)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略)、环境标志产品(略)执行机制的通知》((略)〔(略)〕*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略)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小型、(略)。(*)(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信用记录查询使用,根据(略)(略)年*月*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略)〕(略)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略)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略)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略).gov.cn)、中国(略)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略).xm.gov.cn);(略)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略)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略)法》第二(略)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略)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略)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章的内容为准。
(略)、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略)-(略) (略):(略)至(略)-(略)-(略) (略):(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略):(略):(略)至(略):(略):(略),下午(略):(略):(略)至(略):(略):(略)((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略)网(zfcg.czt.(略).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略)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略)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略)日)
地点:
(略)、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略)、其他补充事宜
无
(略)、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略)号
联系方式:(略)-(略)
*.(略)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略)号(略)大厦10楼A、B、C、D、E
联系方式:(略)-(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网址:zfcg.czt.(略).gov.cn
开户名:(略)
(略)
(略)-(略)-(略)